学生管理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9

各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四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八大的贺信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大家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开展2024-2025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认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认定对象

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重要荣誉的优秀在校学生(2025级除外)。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认定对象

1.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或担任学生组织(班级)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获校级荣誉的学生骨干。

(三)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

(四)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认定的不可重复参与。

二、认定依据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认定依据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认定学年专业平均成绩需达到90分以上,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应排在班级的前10%以内,所学专业科目成绩90分以上优秀率达到90%以上);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认定依据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和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三、推荐名额

各系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各1名。

四、提交材料

(一)推荐人员在校期间成绩单纸质版(向教务处申请出具)。

(二)纸质版推荐人员日常表现评分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推荐人员获奖及任职情况(附件1.2,同时提交相关证书、聘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三)电子版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3)。

    (四)纸质版及电子版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