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

各系: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成绩要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如有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

二、工作要求

(一)各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中相关要求于19号下班之前向评审委员会暂且推荐参选人(由班级、系部推荐产生),提交附件1-3、个人申请书(机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上一学年的成绩单、2024年9月-2025年8月的获奖证书及相关奖励或表彰证书的复印件等)。待市资财中心下发名额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出候选人,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公示结束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各系所交材料必须全面、有时效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按当前提供材料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