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 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时间:2016-10-09 09:29:56 点击:
各系、部:
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我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原则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望各系依据《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评奖对象:2014级、2015级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
1、10月9日—10月13日:各系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
2、10月14日:各系向教务处上报相关材料。
3、10月17日—10月18日:教务处对各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4、10月19日—10月25日:公示。
5、10月下旬:上报学院奖学金情况。
四、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需按时上交如下材料:
1、学生本人的学习优秀奖学金申请书;
2、学生本人的学习优秀奖学金审批表;
3、每个专业的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只上交EXCEL电子版)。
五、学习优秀奖学金审批填报细则
1、学生本人用A4纸、碳素笔书写“奖学金申请”,同时填报《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
2、审批表的各个项目不得空缺。除“学生本人签名”和“各部门审核意见”需亲笔书写外,其他各项均需打印。设置打印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以便存档;
3、审批表中的各学期学科成绩必须与教务处下发成绩单的科目名称顺序排列一致;
4、上一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计入奖学金成绩统计中,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奖学金成绩统计中;
5、每门“学科成绩”以教务处下发成绩单为准,不保留小数点后位数;“各科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视排名需要可增至小数点后三位,但同一专业内要保持形式一致。
6、“各部门审核意见”栏目要认真签署意见,不得有涂改之处。
六、各等级奖学金的评定名额严格按照《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学生比例评定。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关系到每个同学的切身利益,而且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系监督班主任老师认真学习相关政策,严格把关,营造公正的环境以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后,对审评结果有异议者,需在公示期内向班主任反映,由各系统一报教学科,经过核实后给予答复。
附:1、奖学金审批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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