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时间:2021-11-20 10:57:00 点击:
1、总则
1.1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保障师生的、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继续教育办公室。
1.3本制度由学院保卫处归口管理。
2、职责
2.1主任
2.1.1负责全面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
2.1.2部署和组织部门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师生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2.1.3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星期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2.14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2.1.5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
2.2 部门安全员职责
2.2.1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保卫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师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2.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2.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2.5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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