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时间:2021-09-09 08:45:12 点击:
各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19〕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以下简称普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民生问题的大局和教育公平的高度出发,把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问题当作重要任务来抓,全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普查登记工作,全面摸清摸透需求情况,为政策调整、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二、组织管理
各系要高度重视,把普查作为学生资助工作践行国家和北京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庄严承诺的有力抓手。由各系主任、系书记全面领导、监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各专业班级负责具体组织、审核本专业、班级的普查登记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数据审核填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数据准确;
2.尊重学生家庭的意愿,维护学生尊严,保护学生隐私。
四、具体实施
(一)普查登记时间
2021年9月
(二)普查登记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普查登记程序
1.普查筛选。提前告知每一个学生或监护人普查登记工作,填写《普查确认书》(见附件1)进行筛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形势变化,此次普查的第二类对象类型做了动态调整,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替换为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同时低收入农户学生移出。第三类对象重点关注因疫情、洪涝灾害等致贫有需求的学生。
2.分类登记。属于《普查确认书》第一种情况的学生只需统计人数;属于第二种情况的学生应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属于第三种情况的学生,继续参加调查并填写《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表》。
3.汇总统计。各系在汇总的基础上撰写普查登记报告说明,连同《普查确认书》《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表》《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情况统计表》一并上交到学院学生资助中心(注:普查登记表和报告同时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上交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0102167。
附件:1.普查确认书
2.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表
3.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情况统计表
学 生 处
二0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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