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 教育教学档案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的通知时间:2017-09-21 09:10:24 点击:
各处、系部: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度教育教学档案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系统性、完整性,根据学院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 立卷归档范围
教育教学档案,是指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昌平区档案局批准备案的《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整理相关材料,并立卷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各立卷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档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支持本部门兼职档案员立卷归档工作,在移交档案目录上签字,以确保本部门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
2.兼职档案人员按照兼职档案员的岗位职责,强化档案意识,按照《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三、档案移交
1.移交时间:2017年10月底前移交学院档案室。
2.各部门移交档案,双方核对无误后,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以备查验。
请各处、系部按时做好本部门档案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2.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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